近日,魯山縣人民法院執行局秉承堅決不放過一個老賴,千里追蹤,終于在山西省永濟市找到被執行人“老賴”安某,使一起長達八年之久的案子得以執結。
安某系南陽市鎮平縣人,在魯山縣打工期間接手了申請人楊某的汽車美容店,并欠下楊某43000元的債務。然而不久,安某便將汽車美容店的設備及庫存貨物偷偷轉移,自此杳無音信。無奈之下,楊某將安某告上法庭,經法院審理,判決安某十日內清償轉讓金43000元。
判決生效后,楊某于2008年7月21日向魯山縣人民法院申請執行。執行人員多次到南陽市鎮平縣等地查找,均未找到安某,也查找不到可供執行的財產。同年11月17日,魯山縣人民法院做出執行裁定,終結本案執行程序。
難道就這樣讓一個“老賴”逍遙法外?面對申請執行人的憤怒與責怪,魯山縣人民法院的執行人員不甘心!為了法律的尊嚴,執行人員從未放棄對“老賴”安某的追蹤!
機會來了,通過多年不懈努力和對安某銀行賬戶查詢,發現“老賴”在山西省永濟市縣城內的一條街道附近分別在不同的銀行開有賬戶,但一直沒有大額資金流動。通過百度地圖研究,并結合被執行人的職業技能特點,承辦干警大膽推斷被執行人應該就在這條街道附近經營汽車美容店。
執行人員將這一調查情況及時告知了申請執行人,申請執行人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查找“老賴”,并恢復了案件的執行。
2016年11月2日,魯山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人員千里追蹤,終于在山西省永濟市縣城內的一條街道上,找到了被執行人經營的汽車美容店。在山西省永濟市人民法院執行人員的配合下,執行干警將被執行人傳喚至永濟市人民法院。安某的第一句話是:“我早就知道魯山縣法院的人會找到我的”。在法院執行人員的嚴厲批評教育下,安某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,主動與申請人和解,取得申請人諒解后,雙方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,安某當即打電話與親屬朋友聯系。當天下午一點半,47000元執行款項全部執行到位。當申請執行人接過款項時,激動的淚都掉下來,說:“我并不在乎這個錢,但這筆款使我蒙羞,讓我多年來每當想起這件事時,吃不好飯,睡不好覺。我真誠的感謝魯山縣法院的執行法官”。
魯山縣法院的不懈努力,終于使“老賴”低下頭來,捍衛了法律的尊嚴。(趙中和 耿海鑫)